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办案质效、维护群众利益,5月19日,安图县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了秦某诉安图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三人安图某检测有限公司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并邀请安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干警观摩了此次庭审。
该案系原告秦某从他人处购得一辆大型货物运输车,然而该车此前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使,被累计扣200余分,县公安交警大队以未及时处理该交通违章为由,未对案涉车辆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庭审中,法官围绕该案是否超过了起诉期限、处理车辆交通违章是否为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前置条件、县公安交警大队未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是否违法、秦某要求赔偿停运损失及车辆折旧损失是否属于行政赔偿范围等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让当事人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次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张弛有度,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公安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与法院干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学习,使他们受益匪浅,希望能够经常参加旁听,来法院探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法律难题。下一步,安图县法院行政庭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做好法治宣传,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09 1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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