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措施,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建立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确保立案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图县人民法院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受理。
二、工作目标
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加大释明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安图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要求,做好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的衔接,做好登记立案与信访接待的配合,完成思想转变,全面开展登记立案工作。
(1)以诉权为核心,依法规范登记立案。安图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以诉权为核心的理念,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依法进行了登记立案。坚决杜绝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拒绝立案、在法律规定之外附加立案登记条件等现象,将立案实质审查变为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受理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若立案材料不齐或者材料形式不符合规定的案件,进行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待补正材料后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的做法,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法院立案门槛高的问题。
(2)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服务创新。推行网上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多数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使法院案件量大量增加,前往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立案的当事人增多。使很多当事人排队等候,面对这种问题,创新了服务载体,推行网上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内自助立案。通过网上立案的案件会进入到立案审查人员工作系统内,待立案人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立案即可,节约了当事人立案时间,提高了立案效率。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在服务细节上,进一步完善服务便民措施,增设了休息长椅、老花镜、饮水机、医药箱、轮椅等设施。同时,安图法院全面拆除原有的立案窗口玻璃隔挡,实行柜台式办公和窗口式服务,与群众面对面,提供快捷、方便、透明的服务,真正实现了“零距离”的亲民服务。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安图法院将原有的5个立案窗口增设至12个,集立案审查、立案、缴费退费、点对点查控、评估拍卖、司法鉴定等“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办事诉求。
(3)以多元解纷为重点,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安图法院推进了诉前调解制度、律师调解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调解办公室,用于调解员办公和调解案件。推动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的流程,立案窗口接案后,将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较小,标的额小的案件诉前分流至调解室。调解员在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成功并能够当场履行,或者调解成功当事人不申请制作调解书及司法确认的,案件化解在源头上,结案在调解阶段,并不进入到诉讼阶段。调解成功且当事人申请制作调解书或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移送立案窗口进行立案,经过非诉程序进行司法确认,案件亦不进入诉讼阶段。
(4)强化立案环节案件分流工作。为了进一步及时化解矛盾,提高审判质效,安图县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额小、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审理。速裁团队快速审理案件,不仅第一时间化解争议,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可以对于不同案件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有针对性审理,能够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0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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