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安图法院专业化司法改革顺利进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破解人案不均衡司法难题,实现专业化审判和扁平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组建权责明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提升法院内部管理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工作原则
专业化原则、人案适配原则、运行科学原则、统筹推进原则。
三、组建新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是按照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案件范围和案件类型进行重新分配的新型组织。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案件、人员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组建以法官为中心、各类人员科学搭配、相对固定的新型审判团队。审判团队的具体组成、案件范围、案件类型、审判职责以及审判组成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应遵循以下意见。
(一)组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审判团队人员配置应当注重老中青相结合、注重良好作风和审判经验传承、注重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审判团队案件类型的分配应建立在工作量实际测算的基础上,以不区分一审二审案件类型为前提(刑事案件除外),综合考虑员额法官业务擅长领域、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着重根据人案适配的原则进行横向调整,但应以同一类型案件整体调整为主。审判团队人员组成原则上应以“3~5名法官+1~3名法官助理+3~5名书记员”为相对固定的搭配模式,立案庭、执行局各处及其他存在特殊情况的庭室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人员比例结构做出适当调整。院级领导中的员额法官应根据各自主管范围编入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
(二)审判团队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判团队是法院内部常设的审判管理单元,合议庭是随案组成的法定审判组织。审判团队和相对固定合议庭的人员应当定期交流。审判团队设组长一名,由班子成员、庭长、副庭长或者资深法官担任,协调处理审判团队内部事务。合议庭审判长由案件承办法官担任(院庭长出外),与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行使审判权。
(三)审判团队的人员搭配与工作配合。各部门根据组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灵活配置审判团队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比例。审判团队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职责划分、工作配合、任务安排等事务性问题上遇有争议时,审判团队组长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其他成员应当服从。
(四)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相互配合。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职责明晰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指令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互相承担对方的部分工作职责。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应当服从法官的工作指令。法官在做出前述指令时,应当综合考虑相应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负荷以及案件审理需要等因素,作出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
四、运行新审判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启动新审判运行机制。各类人员应当按照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重新制定的《审判流程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履行好办案职责。
五、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的要求,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法官会议功能作用,履行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审判管理与监督,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审判团队的组建应当在院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业务部门要科学搭配各类人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平稳运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息传达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举措的学习宣传,确保每一名干警全面充分掌握各项改革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三)积极推进,注重总结。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审判团队组建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工作推进过程中注意做好改革经验的总结评估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7 15: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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