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我来赔钱。”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告刘某经承办法官判后答疑后,心服口服,于6月16日如约来到安图县法院二道人民法庭,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2020年7月31日,刘某驾驶小型汽车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双方受伤,两车受损。该起事故经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后经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未果,王某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遂依法作出判决。
在向双方送达判决书后,承办法官着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及时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努力化解心结,经过耐心的判后答疑工作,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前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使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安图县法院二道人民法庭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诉前详细核对证据,并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判例,从而促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8 15: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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