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政府、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在管委会与法院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和顺畅的协调机制,建议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机制合力,发挥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共同完成对我区资源的优化整合,精准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稳步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
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行政机关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应及时确定出庭应诉负责人,因故没有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行“双请假”制度,即除了按规定向法院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应事先向区管委会办理请假手续。
(二)诉讼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实体或程序违法,有行政机关败诉风险的,应适时通知相关行政机关积极进行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司法行政部门应向区管委会汇报相关情况,共同督促做好诉讼风险化解工作。
(三)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重点围绕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情况等,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及其他日常数据信息的交流互通工作。
(四)行政争议调解联络员工作机制
建立各社区、街道、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联络员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组建府院联动工作联络群,邀请相关人员加入,确保文书传递及时快速、信息互通顺畅,对话高效直接。
(五)行政争议实质性调解机制
全面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包括联络员、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复议及应诉人员、律师、公证员等的调解队伍。加强与监察、检察部门的沟通衔接,拓展行政争议调解类型,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容错免责机制。
三、机制运行保障
(一)成立区“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府院联动”机制运行进行统筹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府院联动”相关工作的信息传递、资料汇总、事项督办落实等日常事务。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例会,对紧急事项需要沟通协调解决的,由法院或发现问题的成员单位提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及时进行研究、协调和会商。必要时可经领导小组同意,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是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运用多种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公平保障债权人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法,对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责任分工。对“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确定的事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要求,相互配合、统一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依法及时履行职责。
(三)依法规范操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处置领导小组统筹确定的事项时,既要坚持“不越位、不缺位”,更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公开规范操作,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1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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