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法院二道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前化解了双方矛盾。
原告陈某与被告崔某系多年好友,2020年1月初,崔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2万元,吴某主动为崔某作担保,二人共同向陈某出具了书面借条,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等,并由吴某对该借款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期满,崔某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故陈某将崔某、吴某二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崔某在外劳务无法回来,而原告陈某与担保人吴某年事已高,遂亲自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了解到被告崔某因做生意失败没有能力偿还,而担保人吴某则辩解道:“这钱我又没花,凭什么要我还?”因借款事件,各方矛盾不断加深。
根据双方矛盾症结,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为他们释法明理,并向担保人告知了保证的义务,让其对保证行为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承担起保证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吴某替崔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本金2万元,陈某自愿放弃利息,并撤回了对崔某、吴某的诉讼。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1 0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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