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笔录。”安图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据该条规定突破对传统纸质笔录的定义,进行庭审记录方式的变迁。该项改革能够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破解司法改革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5月28日,安图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程采用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这是安图县法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开庭前,承办法官就此次开庭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说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之后开庭审理。在此次庭审中,审判员无需像以往一样兼顾书记员记录的速度和校对庭审记录内容,而是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审理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更加真实、全面地记录当事人的陈述。本案从开庭到下发调解书,再至结案,全程不到40分钟,大幅提升了庭审效率。
下一步,安图县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审判资源,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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