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人民法院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员额法官的选任工作,每一次都根据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
每次选任工作,笔试都由省高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工作经验,内容紧紧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
初次员额选任工作中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包括推荐人员为本院副院级以上领导和全体法官的会议测评推荐、具有法律职务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谈话推、副院级以上领导谈话推荐。定性考核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表现和审理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工作实绩表现,对经定性考核不适合担任员额内法官的,不列入拟选任人选。
2016年补充选任工作中,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表现。考核包括本人述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考核谈话、日常工作考核。
2017年补充选任工作中,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表现。考核包括本人述职、民主推荐、业绩考核、奖励加分、征求意见等程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1 17:55:4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