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安图法院严格按照省、州院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着力探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审理权和判决权合二为一,保障审理权和裁判权的一致性。现将安图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情况总结
(一)员额制改革落实情况
落实法官员额制度,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努力解决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审判队伍。根据我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40%、46%、14%的比例设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目前,实有员额法官23人(含院级领导4名),审判辅助人员24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认真开展了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经由全州统一笔试及我院自行组织的面试、考核后,初步确定了2名拟入额法官。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审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指标不低于其他办理同类型案件的员额内法官办案指标的1/3,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要由入额的审委会委员特别是入额院领导来审理。今年由入额的院级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共计48件,为全院法官起到了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有效调动了法官工作积极性。
(二)明确审判职责权限情况
目前我院独任制审判模式以一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其他必要辅助人员)组成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合议制审判模式由法官或者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配备一名书记员及其他必要审判辅助人员,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和依法由合议庭审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我院实行立案登记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的同时,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对于民商事案件,以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为原则,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三)明晰院庭长职责情况
制定落实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院庭长、合议庭成员、独任法官应当履行的审判职责,同时规范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院庭长依法行使审判权力,侧重于宏观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对于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以及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有权要求法官进行报告,并可决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进行讨论。制定了合议庭工作细则,合议庭成员在各自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义务,对各自在审判活动中的行为负责。统一裁判规则,加大对审判人员的专题培训、考核力度,提升执法办案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由法官负责指导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具体任务,确保独任、合议庭办案机制的良性运行。
(四)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
为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推进电子法院建设,我院借助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将落实司法责任制引向深入、形成长效。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加强庭审和法律文书“两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发回(改判)案件、重大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建立案件评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促进了阳光司法。严把规范执法重要节点和关口,修改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工作制度,并通过内外部网站、微博微信等资源手段,对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有效的监管和监督。
(五)责任追究与机制保障
落实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我院明确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要求院、庭长、审判管理人员对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审理的案件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判结果。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坚持责任与保障并重、权力与制约并行的精神,积极推动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及时依法惩治侵犯法官人格尊严、藐视法庭权威、侵害法官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加强和改进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队伍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院庭长“一岗双责”,将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严格、文明、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二、遇到问题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已经不适应之处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从事审判业务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目前的情况是法官后备力量严重不足,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人数少,如办案法官从原来的31人降低到23人,缺少从事庭前准备、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开展司法调研和案件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法官助理。同时法院用人、进人渠道单一,能够真正从事干部管理、宣传及党建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力量十分有限。最近几年,我院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很多都是非本地户籍人员,真正能够留在法院长期工作的并不多,特别是二道人民法庭,本地在编干警少,员额法官一个也没有,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留人难问题。
二是案件终身责任制和涉诉案件信访使一部分审判人员缺少工作信心,办案压力较大、底气不足。
三是工勤编制人员、合同制工勤人员和员额工勤人员没有得到改革的红利,极易造成队伍不稳定。同时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尚未落实,退休人员工资核定、审批权限尚未明确等,导致目前人员、工资管理较为混乱。
三、工作建议
一是适当拓展法官、法官助理的选任、任用渠道,放宽司法行政等人员的进人关、用人关,实实在在提供好人力支撑。为了避免人员流失,建议倾向招录本地户籍人员,或者延长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从而增强队伍的稳定性,避免人才短期行为;为了拓宽司法行政等人员的录用渠道,建议上级部门采取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中考察录用优秀人员,或者开展统一的遴选招录等。同时对现有政工人员,适当提升他们的晋升发展空间,让他们工作的更加有信心、有劲头。
二是补充建立免责机制,明确规定责任追究周期,设定符合科学规律的免责情形。
三是完善工勤编制人员、合同制工勤和员额工勤人员管理机制,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尽快明确人员及工资核定、管理权限,使改革红利得到落实。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9 17: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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